第二七六章 最终的闹剧(二)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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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放在大顺,就是“要不要给松苏的棉布,加子口税,来保护湖北的棉纺织业?”

    这,是拿三的甜菜疙瘩问题的第一个思考。

    第二个由甜菜疙瘩引出的思考,则更为有趣。

    由甜菜、榨糖、种植业、农民、工人、土地、机器这些东西,引出的另一个思考。

    即:【大工业和农业是不同的。】

    【如果爆发了革命或者起义,那么,土地资源尚可在革命后分割,如法革旧事】

    【可大工厂的机器是无法分割的,否则每个人手中都只是一堆破铜烂铁。】

    【如果在工厂时代,爆发了革命或者起义、亦或者赶上了经济的动荡周期,该咋办呢?】

    【工业发展,是正确的,而且显而易见当然是正确的】

    【但工业发展,是不是一定要走大工业路线?】

    【是不是,可以走分散的小工厂的路线?遍地开花的小工厂的制造业,不是集中在大城市,而是分散在各个市镇】

    【如此,既发展了工业】

    【劳动者,也更容易在工人和农民之间转换身份。当工商业遭遇危机周期时,劳动者也可以下乡去避难,躲过动荡周期】

    当然,这就是圣西门主义空想的问题,也是法国本土的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的现实。以及……为日后法国没走完垄断和大型煤铁联合体这一步,以至于混成了高利贷帝国主义埋下了伏笔。

    但在大顺,尴尬的地方在于……南通的“伪男耕女织”模式的家庭铁轮织布机的纺织业发展,恰恰似乎走的是和拿三差不多的思路,至少,看上去是挺像的。

    当然,本质上是不同的。这里面的区别,就在于一个是对现实的妥协、对旧势力警觉的权宜之计;另一个,则根本就是把这一切,视作未来。

    拿三之所以这么想,还是老马那句话:用小农、小生产者的青春版思路,来解决小生产者已经衰亡的现实问题。即,遇事不决,就分田。再用分田的思路,琢磨大工厂,发现无解,总不能把大工厂都拆成零件吧?

    所以,老马说,拿三的想法,就是一旦涉及到生产关系、所有制的时候,泡沫啪的一下就碎了,因为他不敢碰所有制问题,也不敢碰生产关系问题——为啥一定要把工厂拆成零件?为啥一定要用分地的思路去琢磨大工厂的问题?

    而由法国的甜菜疙瘩,和法国殖民地的甘蔗,所引发的第三个思考……

    应该说,这才是关键的做“进步的皇帝”、“全民的皇帝”、“小农、失业者、贫困者的皇帝”的关键。

    即:【自由贸易信徒所鼓吹的本质,其实以本国劳动者为代价而保护消费者,总的来说就是对富裕阶层有利,对贫困阶层不利】

    【消费者的利益,迫使制造商成为压迫者】

    【为了打败竞争者,必须以尽可能低的价格生产商品,他们肯定要让成千上万人陷入贫困,肯定要永远降低工资,肯定要雇佣妇女和儿童……】

    【英国实现了某些现代经济学家的梦想,其工业品比其他所有国家都要廉价。但这一优势只是以劳动阶级为代价的】

    【商品的低价依赖于劳动力的低价,劳动力的低价使劳动者陷入悲惨的处境……如果不降低工资、不压迫制造业工人,在自由贸易中怎么能够占据优势呢?】

    【如果自由贸易的信徒敢在法国实施他们的有害理论,法国将至少有200万工作者失业……】

    【农业和工业,才是社会活力的两大源泉。外贸,只是其结果】

    【不要将我们的荣耀,与物质,亦即工业和农业分开】

    【不要将商业繁荣的虚假体系,建立在兴盛的国民工业的毁灭之基础上。如甜菜问题,如果为了商业繁荣、为了财政好看,就放开管制,让加勒比的甘蔗冲垮本土的甜菜,这就是鼠目寸光】

    既然是一整套的“经”。

    那么,和其余的小册子,肯定是上下联系的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,就又绕回了在《论贫困的消灭》里的内容,并且是完美的衔接。

    【……国家由无力销售的生产者和无力消费的饥馑者组成,这种无力销售的生产者、和无力消费的饥馑者,(要发展工商业)则迫使政府像英国那样,在存在成千上万的失去一切的法国人或英国人的情况下,前往中国寻找成千上万的消费者】

    【假如,这些法国人或英国人如果能够购买食物和合适的衣物,那么,将能创造出比侵略那中国得到的最有利的条约,还要大得多的商业活动、和工商业的发展】

    【让国土的财富增长,好于去中国寻找市场】

    固然说,这话从发动了二鸦的这厮嘴里说出来,绝对讽刺,自打脸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也固然说,拿三是在用小农小生产的青春版思路,去解决小农小生产者即将衰亡的现实问题。

    但是,他的想法,在一定条件下,是可以达成效果的。

    从纯粹的技术角度讲,他的思路是“以农业薪酬,和工业薪酬竞争,从而迫使工业不得不开出更高的工资。

    而更高的工资,又会扩大国内市场。国内市场扩大,又促进了工商业的进一步繁荣”。

    这个技术角度,是否可行?

    在一定条件下,是可行的。

    比如,从杰斐逊允许小块土地买卖再到西进运动宅地法的北美,从技术角度,也可以认为就是这么个路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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